为规范管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河南省普通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的基本原则,《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成立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崔海花
副主任委员:周吉生 胡士齐
委员:张磊 解玉坤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学位办公室,负责处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日常事务。学位办公室设在教务办,教务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
1.组织学院学士学位的初审。按照《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和本办法等文件要求,审核所属专业应获得学士学位者的资格,拟定应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提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并注明不能授予的原因;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应授予学士学位及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材料。
2.接受学生对学士学位授予异议的复核申请,并进行审核, 审核结果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3.处理学院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遗留问题。
4.处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交办的有关事宜。
5.协助校学位办公室做好学士学位证书的颁发工作。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 机电工程学院
2022年4月29日